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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治理设施

作者:匿名  发布时间:2020-4-8  浏览次数:2621

污水治理设施

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

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扩建后的处理规模为1000m3/d,处理工艺为“接触氧化+水解酸化+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现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并安装有在线监测,处理后出水可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已建成投产工程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一、有组织排放废气
现有已建成投产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


(一)工艺废气

⑴维生素E装置、异植物醇装置、三甲基氢醌装置
维生素E装置真空排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NMHC)、氯化氢;异植物醇装置(维生素E合成原料)真空排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氨;三甲基氢醌装置(维生素E合成原料)真空排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上述污染物共享一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企业针对上述废气现采取的治理措施:项目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采用冷凝器(蒸发冷凝器BSJT-550型)冷凝(效率不低于70%)、水洗喷淋塔(效率不低于95%),最终经活性炭吸附罐吸附(效率不低于90%),处理后污染物NMHC及HCl等通过15m排气筒排入环境空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污染源的具体监测结果详见表3.3-4。
⑵维生素食品/饲料添加剂装置
项目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维生素食品/饲料添加剂装置混合工序及输送工序产生的粉尘,由一根32m的排气筒排放。
企业针对上述废气现采取的治理措施:混合工序及输送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的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效率不低于95%)处理后,通过混粉车间32m高排气筒排放,经上述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污染源的具体监测结果详见表3.3-4。
⑶磺胺嘧啶装置
磺胺嘧啶装置真空排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由一根15m的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粉尘,由一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企业针对上述废气现采取的治理措施:HCl尾气密闭收集后进入水洗喷淋塔系统,通过5%左右的碱水喷淋吸收处理(效率不低于90%),由磺胺嘧啶装置15m排气筒排入环境空气;干燥废气由密闭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效率不低于99%)通过磺胺嘧啶装置干燥工序15m排气筒排放。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的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污染源的具体监测结果详见表3.3-4。
⑸制氢装置
变压吸附(PSA)提氢工序中从吸附器产生驰放气、从吸附塔排出抽真空气体,其中物质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氢气、甲醇及水蒸气,送裂解炉作为燃料(常送燃料气管网作为燃料,需设置油气喷嘴),废气排放量为120m3/h,其中二氧化碳 69.95%(v%)、一氧化碳 2.51%(v%)、水蒸气27.16%(v%)、氢气和甲醇0.38%(v%)。
⑹燃气导热油炉烟气
2台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年燃天然气555万m3/年,烟气污染物包括SO2、NOx及烟尘,经各自15m排气筒直接排放,经此处理后,烟气中各污染物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标准限值,


(二)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由一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臭气经收集后经水洗和活性炭吸附后(效率不低于90%),经污水处理站15m的排气筒排放,


(三)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共使用3个基准灶头,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为中型饮食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豆油小时最大用量约为2.0kg/h,经类比调查油烟气体产生量约为0.02kg/h,年排放小时按900小时计,产生量为0.018t/a,风机的排风量不得低于8000m3/h,油烟的产生浓度为2.5mg/m3。经油烟净化设施(效率不低于75%)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005kg/h,排放浓度为0.625mg/m3,产生量为0.0045t/a。
企业现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效率不低于75%),经食堂排烟口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为中型饮食单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