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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40t/d废液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作者:匿名  发布时间:2020-4-8  浏览次数:1972


古市环建字(2019)2号


关于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40t/d废液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40t/d废液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申请》和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40t/d废液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建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焚烧车间新建焚烧:系统l套,设计焚烧能力40t/d,配套余热锅炉i台,设计蒸发量lt/h,新建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配套建设废气、废液和废溶剂厂内输送管线各600m;新建2个废液中间罐和废气尸问缓冲罐;对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进行规范化改造;新建高浓含盐废水预处理设施和噪声治理设施,其他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依托厂内现有和在建设施。顷目建成后焚烧处理本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40t/d,其中废溶剂833.33kg/h,废液833.33kg/h,废气2000Nn{/凡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环评文件核定的排污水平,排污总詈符合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总量控制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冲价结论和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40t/d废液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吉环评估书(20'18)14:5号),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防范环境风险的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新建荧:烧炉仅限于焚烧处理本环评文件中巳明确成分、种类、数量和采源的危险废物,严禁处理其他危险废物。新建焚烧炉须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2技术性能指标要求。预留焚烧处理的危险废物与厂区现有生产线产生的危险废物混合焚烧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以新带老”对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和投料工序进行整改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库进行微负压改造,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预除尘+碱洗涤塔+UV高效光解除臭+沽性炭吸附埠"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措施,氨气和硫化氢去除效率不得低于95%,VOCs的去除效率不得低于90%;对厂内现有投料工序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UV高效光解除臭后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5%,除臭效率不低于90%,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队、NH:1和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voes(以非甲烧总经计)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要求,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禁止发生异味扰民事件。在“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完成前,本项目不得试生产或运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炉200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务院关于“大气、水、二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炳》等文件的要求。不得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原料和设备,焚烧炉不得设置旁路。
2、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得污染周回环境,防止发生扰民事件。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建焚烧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由经开区天然气管网统一提供,严禁采用煤等高污染燃料。项目初步设计阶段须进一步论证本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的有效性,确保焚烧烟气经新建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主要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02、HF、co、HCl、NOx、录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镐及其化合物、络(锡、铭、铜、钻)及其化合物、珅(银)及其化合物、二嗯英、烟气黑度等满足《危肣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排放浓度限制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5m。运行过程中须强化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烟气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的规章制度作业和日常维护,确保其对大气污染物的去除效率达到本环评文件核定的处理效率,杜绝事故排放。
4、有效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强化voes、恶臭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管控措施。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家voes治理技术及管理要求,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冶脉则,在设计和建设中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落实无组织废气的回收与治理措施。焚烧的废气、废液和废溶剂在厂内通过密闭管线进行输送。对可能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泄涌的动静密封点,楚立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和泄涌点信息数据管理体系,定期进行泄涓检测,一旦发现泄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在焚烧炉安装氧气自动控制设备,最大限度的控制氮氧化物的产生量;将活性炭、碳酸氢钠、生石灰粉等原辅料暂存于封闭式仓库内,焚浇废物全部采用封闭容器运输至危险废物暂存库内暂存,禁止在大风天进行装卸作业;加强对储崝、各连接管道、阀门、接头等易泄淜点的维护,严格落实日常维护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跑、冒、滴、漏“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非甲丿、货总经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防止发生异味扰民事件。
5、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计算结果,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焚烧车间边界为起点外延5Om;以危险废物暂存库边界为起点外延40m0的范回,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禁止新建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6、坚持“节约启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本项目废气前处理水喷淋塔和碱液喷淋塔排污水须经高浓度含盐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与余热锅炉排污水全部回用于急冷喷淋塔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车问冲洗废水和化验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与吉才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入水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松花江。本项目禁止新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唔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7、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环境影响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文件要求,根据不同防渗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回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淜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收集地面上的污染物并定期集中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属于我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地下水和土壤的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并按规定程序公开相关信息,经监测结果分析污染物超过标准限值,或者监测值远高于背景值时,应启动相应的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8、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临交通干线厂界执行4a类标准要求,防止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9、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破损布袋、废包装袋由厂冢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实验室废液送焚烧炉焚烧处理;脱硫产物均匀混入炉灰中,与滤渣、废过滤介质、焚烧炉炉渣、废气前处理水喷淋塔和碱液喷淋塔循环池底污泥及高度含盐废水预处理装置产生的残渣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拟处理和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10、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抖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重新制定全厂环境污染辜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并到环保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新建有效防止泄淜物质、消防水、污染丽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风险防控设施,须确保依托的厂内现有事故池可满足企业事故废水的应急储存需要,全部事故水可自流进入事故池,确保紧急情况下所有应急设备可有效使用。加强废气中间罐的巡视工作,最大限度的控制废气泄涌航环境风险。落实非正常工况下和停工检修期问废水、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由于生产过程和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降低环境风险,避免发生污染事故。加大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合理布设应急监测点位,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有效防止污染扩散。加强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的减排措施。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周边企业、园区和地方政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形成区域联动机制。企业在试生产前须开展风险防范演练,在项目投产后,应开展经常性风险防范演练。
11、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管理的规定,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和特征污染物环境管理台账。设置土壤和大气中二噫英、重金属及恶臭气体的长期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依托的厂内现有污染物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和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须规范化设置,并设立标识;应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烟气连续在线监测装置,并预留捞口与环保部门联网,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2、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生态环境信息,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周边公众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生态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五、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经核定,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S02:17.63t/a,NOx:85.38t/a,颗粒物:6.4t/a,废气总量指标来源于取缔小锅炉削减量;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以厂区总排口排放申请为COD:0.11t/a,氨氮:0.01t/a,以区域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排放申请为COD:0.02t/a,氨氮:0.01t/a,废水总量指标来源于吉林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削减量。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六、你公司应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项目建设必须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匠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完成前,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_J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红,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并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应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其中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沪价的重要依据。
九、由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牙)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日

抄送: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